商務合作規則與條款
歡迎有意向與我司(甲方,手電筒獨立站運營主體)開展商務合作的組織/個人(乙方)。 本條款為雙方合作覈心依據,本著“合作共贏、平等自願、誠信履約”原則製定,明確雙方覈心權利義務,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補充。
一、合作主體
1.甲方為合法注册企業,具備手電筒生產/銷售資質及相關產品合法經營權。
2.乙方需提供真實有效資質(企業提供營業執照,個人提供身份證),確保自身具備合作能力。
二、合作內容
1.合作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手電筒批發、區域代理、定制化訂單、線上分銷、品牌聯合推廣,具體以雙方協商為准。
2.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產品、品牌從事違法違規活動,不得洩露甲方商業秘密(供貨價、客戶資訊等)。
3.定制化合作需雙方確認方案、費用及週期,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啟動工作,非甲方原因定金不予退還。
三、雙方權責
1.甲方:提供合格產品及真實產品資訊; 根據合作需求提供必要支持(文宣素材、簡單培訓等); 配合處理合理售後; 保密乙方覈心合作資訊。
2.乙方:按時支付合作款項; 在約定範圍內開展業務,不串貨、不低價傾銷; 承擔自身銷售推廣產生的費用及責任; 保密甲方商業秘密。
四、質量與售後
1.甲方保證產品符合國家基本品質標準,常規產品質保期雙方協商確定。
2.產品自身品質問題,甲方在質保期內配合維修或更換; 人為損壞、運輸損壞及定制化產品,不提供免費售後。
五、結算與付款
1.結算方式(全款、預付款+尾款等)及週期雙方協商確定,無約定則全款支付後發貨。
2.乙方逾期付款需支付合理違約金,逾期超15個工作日,甲方可終止合作並追責。
六、合作終止與爭議
1.合作期限雙方協商,期滿可續約; 一方違約(違規經營、逾期付款等),另一方可終止合作並要求賠償。
2.合作終止後,雙方結清款項、返還相關素材,保密義務持續1年。
3.合作爭議優先友好協商,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。
七、其他
1.本條款雙方確認後生效,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甲方可根據業務發展修訂條款,公示後7個工作日生效,乙方繼續合作即認可修訂內容。
甲方(蓋章/簽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蓋章/簽字):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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